达晓律师事务所

平安保险 vs.平安财富:“李鬼”们请下车!

2018-04-04 10:05:00

平安财富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须停止使用平安保险的相关商标、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近三百万
  商誉、商标等无形资产已经日益成为市场经营主体的竞争力重要组成部分和宝贵财富。需要经营者经过长期的守法经营、大量使用和持续宣传才能逐渐积累此类无形资产。但有想“抄近路、搭便车”者选择攀附他人商誉、冒用他人商标,使消费者造成混淆,使权利人蒙受损失,使竞争秩序日益扭曲。一个健康的市场经营环境,必须对此类违法行为亮出红牌。
  由达晓律师事务所林蔚律师、郭秋燕律师代理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平安财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近日由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在被告企业成立的2007年之前,平安集团的“平安”系列商标就已在第36类金融服务领域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被告公司的发起人与法定代表人均为平安集团下属企业员工,其应当知晓平安集团及“平安”品牌的知名度。在此基础上成立注册被告公司,并使用“平安财富”作为企业字号从事金融服务,主观上存在攀附平安集团及“平安”品牌知名度的恶意,客观上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平安集团与被告间存在某种关联关系,不仅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还严重侵害了平安集团的合法权益。故,认定被告实施的侵权成为成立。
  一审法院几乎全面支持了平安集团的诉讼请求:
  一、被告平安财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涉案侵犯原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被告平安财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平安”字样;
  三、被告平安财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在www.pinganfinance.com网站、pingancaifu微信公众号、weibo.com/pafinance新浪微博首页的显著位置连续30日刊登声明的义务,以消除对原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良影响[声明内容须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送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开本判决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被告平安财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四、被告平安财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涉案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2,500,000元;
  五、被告平安财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300,000元;
  六、被告平安财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维权合理支出107,245元。
  本案为平安集团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首起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亦是本所代理平安集团系列知识产权案件赢得的开门红。
  【代理律师】
  林蔚主任律师管理合伙人
  林蔚律师具备自动化与法学的复合教育背景,致力于传统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同时对信息网络和文化传媒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涉及互联网的新型业务广泛涉猎,其主要业务领域包括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信息网络、文化创意的保护。
  林蔚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代理了中美之间最大的知识产权纠纷-美国超导诉华锐风电高达三十亿元标的额的技术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侵权案,同时还为三星、中兴、优酷、美团、小米、金山等知名的互联网和高科技企业提供服务。也为交通部、齐鲁制药、恒瑞医药、恒大集团、平安集团、金融街控股等国家部委、大型商业机构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林蔚律师在网络著作权、网络不正当竞争、网络游戏、文化传媒领域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处理过数百件信息网络知识产权纠纷,曾作为文化部的法律顾问,参与《网络游戏暂行办法》的制定;曾作为微软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上海自贸区的游戏机入华项目;曾作为国家体彩中心的专项顾问,处理互联网销售彩票的法律事务。
  社会职务
  北京律协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大学校友会知识产权分会,理事
  执业荣誉
  • 2008年,代理的《奋斗》电视连续剧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成功地向阿里巴巴集团维权,该案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案件中“红旗标准”的典型案例
  • 2009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度十佳知识产权论文
  • 2012年,代理清华大学驰名商标及不正当竞争一案,入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经典案例
  • 2013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度十佳知识产权案例
  • 2015年,代理的“小米公司诉奇虎公司管辖异议案”入选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创新性案例
  • 2016年,代理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孔繁旸投诉答复及复议决定一案”入选涉部委的十大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 2017年,被CLECSS评选为2017年度推荐律师
 

 
  郭秋燕律师
  郭秋燕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民商事纠纷及争议解决等领域。熟悉商标、反不正当竞争、信息网络、文化传媒等涉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擅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为客户提供适合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协调和解决本企业与其他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冲突,具备良好大局观和把握案件细节的能力。
  郭秋燕律师在知识产权咨询及诉讼方面有长期的实践经验,为腾讯、小米、迅雷、金山、美团等知名的互联网和高科技企业提供服务。
  【判决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