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晓律师事务所

薛政:在行政法领域谈“前沿”是很奢侈的

2018-10-29 11:29:00

近日,本所的薛政律师正式受聘担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硕士业界合作导师。以下是薛政律师在聘任仪式上的发言内容(根据回忆整理,与现场内容未尽一致)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9l-oOBbPx3Zh87lg51H4w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非常荣幸受聘担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硕士的业界合作导师,来之前很心机地check了一下历届导师的名单,发现我应该是名单里第一位专门从事行政法和政府合规服务的律师,我因此感到加倍的荣幸。当然这时候有人会说:“别客气,反正从事这个领域服务的律师也不多嘛。”玩笑归玩笑,行政法在法律实务中是个小众而冷门的领域,这是毋须讳言的。因此,我想我首先有必要向各位老师和同学简单介绍一下这块律师业务主要做些什么,发展现状如何。
 
我们团队目前的主要业务包括为各级政府机关——包括国家部委、市级机关、区县政府和工作部门——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也包括为一些公司提供行政监管的合规服务,还包括代理一些公司和个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大家看,行政法律师这样的身份就很有意思,有时候你是公权力的合作伙伴,有时候你是挑战公权力的斗士。大家应该也有所了解,随着2014年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及新行政诉讼法一系列制度规定的实施,行政法律服务的需求出现了很明显的增长,说现阶段是国家历史上行政法律服务市场最好的时期,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但我今天依然还是想说问题。
 
刚才郑厚哲律师说怎么只有他的预设发言主题没有“前沿”两个字,其实之前我看到日程上我的发言主题是“行政法前沿”,坦率讲我是犯怵的,因为我一直觉得在行政法这个领域谈“前沿”是很奢侈的。我们有太多的基础工作都还没有做好。在理论上,行政法的基础概念、理论体系、分析方法都还没完全搞清楚;在实务上,我们对一些只能称得上是法治国家“基本配置”的事情推进都极其有限,但已经动不动“拿一些微不足道的成就来骗自己”了,这不能全赖大环境不好,我们经常习惯性地自我设限,既缺乏勇气,也不够智慧。
 
所以,我会说行政法领域大有可为,不是说这里有多少功名利禄等待瓜分,而是这个领域的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实际需求之间还差得很远。很多人有思维定势,认为行政法业务不好做,是因为有些政府机关不讲法律,没有需求。但我的观察恰恰相反,这么大一个国家要实现有效治理,怎么会没有规范治理的需求?在我看来,还是在这个领域有意愿有决心有能力持续提供专业的行政法律服务的人还是太少了。必须有人,有识之士和有志之士加入这个领域,要有信心。就像我在其他场合说的一样,如果你对一个国家的行政法没有信心,那你对这个国家的法律行业就不用再抱有信心。一个公权力无法规范并且科学运行的国家,到头来私权利能有什么稳定的预期和保障?
 
当然,有一点必须说明,行政法的理想应该高远,但它的实务工作没有那么多大词,也不那么满足英雄主义情结。就比如我们的团队,每年要处理超过一千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它们有的是关于某个违法嫌疑人该不该拘留,有的是关于某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某个术语如何理解,有的是判断一个商品广告上的某句话是否构成虚假宣传。这些问题庸常琐碎,但也因此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并且最终构成这个社会安全感的来源。
 
同学们,一开始我说行政法小众而冷门,那是就理论和实务工作现状而言的。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行政法一直是热门。很多的社会事件和舆论热点归根到底都是行政法问题。比如网约车的监管,比如国税总局针对影视行业税收问题刚发的153号通知……作为法律人,我们不能只是看热闹,做“键盘侠”,或者哀叹“生不逢时”,我们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有自己的作为,至少,要有自己的思考。我们不能永远在谈论公法案例的时候都在说“马伯里诉麦迪逊”“布朗诉教育委员会”。
 
最后,我要郑重地表个态:作为传媒大学的业界合作导师,我会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尽到应尽的责任,给我指导的庄晓涵同学、王柳同学更多的帮助。谢谢传媒大学文法学部的信任,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