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晓律师事务所

如何才能当好“吹哨人”?

2019-12-26 09:57:50

作者:邓勇
单位:达晓律师事务所
邮箱:dengyong@daresure.com
 

近期由雷佳音、汤唯主演,薛晓璐导演的热映电影《吹哨人》为广大观众带来一个比较新颖的概念——“吹哨人”。根据电影给出的定义,“吹哨人”指的是在履职过程中对企业或组织内部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人,吹哨人对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正,检察公共行为中的欺诈和不公起到了重要作用。其实类似题材的电影并不鲜见,如1993年的《糖衣陷阱(The Firm)》、1997年的《洛城机密(L.A. Confidential)》、1999年的《惊曝内幕(The Insider)》、2010年的《告密者(The Whistleblower)》和2017年的《华盛顿邮报(The Post)》均涉及揭露黑幕、追寻正义的主题。本文拟借助《吹哨人》一片带来的热点,为大家解析一下吹哨人背后涉及的风险和应对策略。

 

 
 

一、“吹哨人”的法律点滴

根据维基百科的介绍,“吹哨人”(Whistleblower)一词起源于19世纪警察发现有罪案发生时会吹哨,从而引起同僚和民众的关注,由此延伸出来的“吹哨人”则是指提醒公众注意到政府或企业存在的弊端,从而采取某种纠正行动的人[1]。如果换个不那么陌生的概念,“吹哨人”的部分特征类似于大家熟悉的“举报人”或“告发者”,如果使用“内部知情举报人”的称呼可能会更容易理解。2002年的《时代周刊》就选择了三位“吹哨人”作为“年度风云人物”,分别是世通公司的员工辛西娅·库珀、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员工科琳·罗利和安然公司的员工莎朗·沃特金斯,《时代周刊》给出的评选理由是“她们冒着巨大的职业及个人危险去揭露世通公司、联邦调查局以及安然公司的事实真相”[2]。往近了看,现阶段最有名的“吹哨人”应该非爱德华·斯诺登先生莫属,他一手揭露了美国国家安全局从2007年开始实施的绝密网络监控项目——棱镜计划,从而震惊世界。

 

从法律制度上讲,西汉时期的“告缗令”应该算得上是类似制度的先驱,“算缗”是汉武帝时期实行的一种财产税,如果有人没有如实申报而被人告发,被告发者会被发配边疆且财产充公,而告发者则会获得充公财产的一半。这一制度沿袭至今的版本是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于2007年3月施行的《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了对检举人计发奖金的明确标准,当然现在的奖金标准没古代那么高了,崔永元老师还曾撰文对此吐槽过[3],另外还有2014年证监会出台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也规定了对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而美国在1989年出台的《吹哨人保护法案》(The 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鼓励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公民有权对存在贪腐、影响国家利益或国家安全的行为予以检举,并强化了对具有公职身份的举报人的保护措施[4],普遍认为该法案是建立“吹哨人”制度的重要基础。

 

从社会实践中可以看出,国外的“吹哨人”制度更多地适用于证券金融、食品安全以及公共安全等领域,可以起到鼓励公民参与社会监督、大幅降低社会监管成本的作用。

 

 
 

二、充当“吹哨人”会有哪些风险?

无论是在影视作品还是现实当中,“吹哨人”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具有较为强烈的悲剧色彩,除了影视作品设置曲折情节的需要外,真实的现实压力才是诸多风险的最大源头。如果假设正在阅读本文的您想充当一把“吹哨人”,那可能会遭遇哪些风险?我们可以从影视作品中略窥一二:

 

1

 

事业风险

如果您是一位企业高管,而被您检举的对象正是您所就职的机构,那么作为“吹哨人”的您面临降职乃至失业就已经是大概率事件了。《惊曝内幕》里的男主角Dr. Jeffrey Wigand即使身为烟草公司研发部门的高管,也难逃被公司开除的厄运,在被得知有可能上新闻节目披露内幕后,又被老东家要求遵守保密义务,否则面临失去公司福利和医疗保险等巨大压力。而一旦检举的内容涉及到某个行业的内幕,则吹哨人在这个行业里的职业生涯就基本到头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2

 

舆论(隐私)风险

如果您是一位情感履历丰富多彩的有故事的人,或是拥有太多不能说的秘密,那么被举报者积极运用媒体力量从道德制高点对吹哨人进行舆论打压就会是“规定动作”。《吹哨人》里的男主角马珂和女主角周思凉就是被各路媒体大肆报道出轨细节,从而营造一种“道德亏欠的人无权举报”的舆论氛围。这种情形在英美法系国家尤为盛行,因为拉低关键证人的道德水准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其担任证人的可信度,而媒体和读者又都偏好这种狗血题材,所以利用舆论来影响举报案件就成了各方博弈的常见手段。

 

图片来自于电影《吹哨人》海报

 

 

法律风险

如果您是一位身居要职的吹哨人,那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中,签署保密协议基本就会成为企业高管的标准配置。而被检举的那些拿不上台面的弊端或内幕则会被披上“商业秘密”的华丽外衣,一旦有心举报,企业的法务部门则会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违反企业保密协议为由将吹哨人诉诸法庭。即使没有签署保密协议,侵犯企业名誉权作为备选项也在“恭候大驾”;更有甚者,如果吹哨人遭遇的对手背景深厚,动用公权力跨省追捕也不是不可能,“损害商品声誉罪”毕竟是我国《刑法》里明文规定的罪名;除此以外《刑法》里可供选择的还有“侮辱罪”,虽然法律明文规定了该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亲告罪,但需要注意的是毕竟还有“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的但书条款,而选择是否适用该但书条款的权力掌握在执法机构手中。

 

图片来源于网络

 

 

 生命危险

如果吹哨人所触犯的利益涉及黑白两道,那么亡命天涯很可能会成为吹哨人的唯一选择。《糖衣陷阱》里初出茅庐的新手律师Mitch McDeere就因此遭遇到被FBI追问和被黑帮追杀这一双重困境。如果不幸遇到这种困境,只能说“吹哨”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得有充沛的体力和老天眷顾的运气。

 

图片来源于网络

当然,与影视作品相比,现实当中真正的“吹哨人”所面临的风险和压力只多不少,前文提及的斯诺登被美国政府以叛国罪名全球通缉长达数年,而维基解密的创始人朱利安·保罗·阿桑奇由于披露驻阿富汗美军的秘密文件而在今年4月份已被英国警方逮捕,面临被引渡至美国受审的局面。

 

 
 

三、如何防范或化解风险?

必须承认,充当“吹哨人”需要异于常人的勇气和决心,但智勇双全才是理想中的英雄应该具有的特质。根据我们的经验,如果“吹哨人”能适时寻求律师的专业辅导,至少能从以下方面预防或化解风险:

 

 

核实证据、研判风险

吹哨人最为核心的价值其实是所掌握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的类型有可能是书证、物证、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亦或是电子邮件、数据信息等电子数据。如何能够确保这些证据材料都是真实、合法且有效的证据材料?如何确保这些证据材料的来源或获得途径没有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如何确保这些证据材料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如何确保使用这些证据材料不会给“吹哨人”带来风险或不利影响?这些专业问题交给专业律师来进行专业判断才是明智的选择。

 

2

 

制定策略、依法吹哨

从上文列举的吹哨风险即可看出,“吹哨”不应该只是一个简单的举报行为,而应该是一个计划周详、推演完备、进退有度的系统工程。如何挑选吹哨途径——是行政机关还是舆论媒体?如何选择吹哨形式——是实名还是匿名?如何把握吹哨时机——是釜底抽薪还是放水养鱼?如何掌控吹哨进度?如何应对被吹哨者的反制?这些都是应该在准备“吹哨”之前就深思熟虑的环节,让专业律师来提供专业经验不失为是一种最优策略。

 

3

 

有效隐匿、确保安全

“吹哨人”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吹哨过程中最大的安全隐患,几乎所有的风险皆因此而起。那么如何有效保护“吹哨人”的真实身份就成了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对此我们已经有了经过实践验证的成熟解决方案。借助专业律师的能力和力量,会为确保“吹哨人”的安全添砖加瓦。

 

2016年1月,刚成立不久的达晓律师事务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关于指数熔断征求反馈意见的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8月,达晓律师事务所就苹果公司运营的App Store涉嫌存在滥用市场支配行为而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察与反垄断局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提出垄断举报;2017年11月,达晓律师事务所又就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标准和授奖流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在2018年以履行法定职责和信息公开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系列行政诉讼案件。这些都是达晓团队对于践行“位卑未敢忘忧国”的执念吧。

 

最后以《吹哨人》的最后一幕作为本文结尾。

 

[1]https://wiki.tw.wjbk.site/wiki/%E5%90%B9%E5%93%A8%E4%BA%BA;

[2]http://www.china.com.cn/chinese/2002/Dec/250444.htm;

[3]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292411986705640#_0。

[4]http://finance.sina.com.cn/wm/2019-12-06/doc-iihnzahi5628723.shtml;